房產證加名字需要本人去。房產證上加名字時需要房產證上所標注的房產持有人全部到場,若當事人無法到場,可以辦理授權委托書,指定一位代理人代為行使當事人的權利。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分為贈與和轉讓(過戶)兩種方式,在房產證加名字是需要收取相應的費用,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資料圖】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房產證加父母名字的利與弊
利處:
1、如果在房產證上加上父母的名字,那么將來是需要兒女和父母共同生活的,因為這個房子屬于父母和兒女共同的財產,這樣就算和配偶之間感情不和,也不會因為房子身的事情而產生太多的阻力。
2、在房產證上加上父母的名字,父母是可以提取子女的公積金的,但是也可以作為共同的還貸人,這樣子可以緩解子女的一些經濟壓力。
3、如果將來子女之間要離婚的話,那么配偶可以分割的房產額度會小一些,可以降低自己的經濟損失。
弊端:
1、在限購的城市中,如果房子上加上父母的名字的話,那么父母也是名下有一套房的,如果再想購買套房可就難了。
2、父母去世后,其他的子女可以一起來繼承父母和子女所占有的房產份額,這個時候你這個房子就不屬于自己的了,還有一半是需要分割給其他姐妹的。
3、如果房產證上加上父母的名字,那么等于同一字的房產份額買賣,這個時候是需要繳納相應的稅額的,也就是說你交稅之后父母也是要再交一次稅費的。